土改、鄉紳和農村的衰落(上)

⊙橫河
土地改革,即土改,既是中共革命的口號和綱領之一,也實際貫穿中共革命的全過程。

從1927年到1937年,中共在南方多省割據的實際控制區實施「打土豪分田地」的土改。中共教材直接就把那段時期叫做土地革命時期。在抗日戰爭期間這一政策有所調整,抗戰結束後,中共立即在實際統治區恢復了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中共建政後,將原來在統治區的土地改革擴大到了全中國範圍。

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在政協第一屆大會二次全會上討論。當時沒有人大,政協就是立法機構,共同綱領就是臨時憲法。討論時很多民主人士提出「只要政府頒布法令,分配土地,不要發動群眾鬥爭。」但中共仍然決定要讓農民和地主面對面鬥爭而後得到土地。儘管毛澤東本人在這中間起了重要作用,但這是中共整個領導集團的決定。「黨反對不發動群眾,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胡喬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序言)。

劉少奇在中共八大報告中說:「用徹底發動農民群眾的群眾路線的方法,充分地啟發農民特別是貧農的階級覺悟,經過農民自己的鬥爭,完成了這一任務。……由於我們採取了這樣的方法,廣大的農民就站立起來,組織起來,緊緊地跟了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鄉村的政權和武裝。」

土改過程中廣泛發生了吊打等酷刑現象,但那並非農民的自發行為,而是土改工作組執行的政策和鼓勵的結果。典型的例子就是廣東早期土改比較溫和,毛澤東極為不滿,批評後更換廣東省領導,此後廣東大開殺戒,每個鄉都定出殺地主的指標,「村村流血,戶戶鬥爭」。

由於中國地域廣大,各地經濟發展也不平衡,土改中劃分成分並沒有也不可能有統一標準,實際運作中是按照人口比例劃分的,毛澤東定下的鬥爭目標是人口的百分之十。當時中國農村人口約4.6億,實際劃分為地主和富農(包括家人)達4千3百萬,接近百分之十。土改死亡人數,毛澤東本人估計達2-3百萬。官方另有一組數據可為佐證,地主戶數從土改前占農村總戶數的3.79%降到了土改後的2.4%,同一時期的地主人口則從4.75%降到了2.6%。(國家統計局:《建國三十年全國農業統計資料)。即使考慮到土改前後統計數字來源不同的誤差,這個減少也是相當驚人的。

中國史學界有人認為中共用這種血腥土改的方式劫持農民,讓他們在殺地主手上沾血後沒有退路而死心塌地的追隨中共。這個觀點當然可以解釋所謂土地革命時期的割據區和內戰期間中共控制的「解放區」的土改,但無法解釋中共建政後在沒有實際敵人威脅的情況下的土改為什麼也要大規模殺人。(接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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