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涉三宗罪 天津一把手被雙開

黃興國嚴重違紀被雙開。(網路圖片)
黃興國嚴重違紀被雙開。(網路圖片)

【記者文樸/綜合報導】

1月4日,中共前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被立案審查,在其通報中,出現了兩條罕見的罪狀: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和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

中紀委官網4日公告,黃興國因嚴重違紀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並移交給司法機關處理。公告稱,身為中共中央委員的黃興國犯有「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政治上蛻變」等罪行,應予嚴肅處理。

黃興國在去年9月10日被中紀委調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被習近平、王岐山打落馬的直轄市市長。

黃興國在天津的執政時間長達13年,期間與江派政治局常委張高麗有過5年的共事經歷。值得一提的是,在黃興國擔任市長和代書記期間的2015年的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發生特大爆炸事件,造成至少165人死亡,數百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估算達700億元人民幣。

黃興國「違規」帶誰出訪?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刊文稱,在中紀委列舉的黃興國罪責中,「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此前從未出現過。

外界關注黃興國「違規」帶誰出訪。不過當局沒有說明具體情況。在公開報導中,黃興國率團出訪平均每年至少一次。除了非洲與拉丁美洲外,黃興國訪問過的國家有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澳洲、紐西蘭、泰國、印度、以色列等十餘國。

按中共對官員「出國訪問的相關規定」,省、部級官員出訪,隨行人員總數不超過5人,若要超過規定人數則需要專門報批。報導稱,報批時未提到或未批准的是不允許隨行的,不是相關領域的主管官員當然也不應該被安排到團組裡。此外,官員如需偕妻子出訪,須在上呈報告中寫明,一併報批。官員不得以任何名義攜帶子女出訪。

黃興國打探本人的問題線索

中紀委本次指控黃興國「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這樣的罪名也是罕見的;據悉,此前的落馬官員沒有如此的罪狀。

中紀委官網披露,黃興國曾向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副處長袁衛華打探過武長順案件、楊棟樑案件的相關訊息,同時也套取、打探關於自己的一些問題線索。袁衛華全盤告訴了黃,為此,黃興國多次地請袁衛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錶等的貴重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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