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 涉受賄逾億受審認罪
11月24日,中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樑「受賄、貪汙」一案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楊棟樑被指非法受賄2,849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約新台幣1億3,287萬元),其當庭認罪、悔罪。
據北京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15年,楊棟樑曾在任天津副市長、天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天津陸軍預備役高炮師第一政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時,為他人謀取利益或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849萬元。在庭審中,楊棟樑做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2015年8月12日天津發生特大爆炸慘案後,8月18日下午3時,正在天津處理爆炸事故調查的楊棟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突然被宣布調查,成為「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第六個中央委員和第九個正省部級高官。
隨後陸媒報導,與此同時楊棟樑在中海石油下屬公司任職的兒子楊暉,亦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楊暉任職的中海油在天津有多個項目。
楊棟樑調任安監總局以前,是天津市常務副市長,在天津工作過18年,主政天津期間與天津港、中海油等大型國企合作頗多,曾主管港口建設與安全。天津濱海新區的多個大工程,當初能落地都跟楊棟樑的運作有關,很多都是其「親自跑下來的」。陸媒報導時還特別強調楊棟樑與中海油的密切關係。
據報,楊棟樑案先後涉及江派兩大常委周永康和張高麗,楊棟樑與張高麗都是石油幫成員。張高麗曾在廣東石油系統任職14年,是曾慶紅和周永康「石油幫」的主要成員。而楊棟樑在石油系統工作22年,曾任華北石油管理局黨委副書記、中原石油勘探局鑽井一公司黨委書記等。
中共官媒曾披露,楊棟樑的落馬並不突然,可能事牽周永康以及石油系統的貪腐弊案。文章點名稱,周永康是楊棟樑的「老上級」。楊在石油系統工作20餘年「如魚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