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前公安局長朱高文被雙開
據中共中紀委11月22日通報,中共湖北鄂州市前副市長、前公安局長朱高文「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及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朱高文違反中共「中央八項」規定,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有關單位承擔;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和他人謀取職位,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十八大」後繼續收受禮金,擅自使用涉案扣押車輛;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10月27日,朱高文被免去鄂州副市長、公安局長職務。據海外明慧網報導,荊門市公安局被列入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單位。而朱高文任荊門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局長、督察長期間,多次被列入迫害法輪功的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