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簽證放水涉貪 駐越前祕書遭判12年
前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祕書蕭裕文,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圖利當地仲介曹保麟並核發學生簽證放水,台北地方法院28日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蕭裕文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曹保麟為有意來台唸書卻不具資格的越籍人士偽造存款證明、基礎華文能力證明,待成功向我大學申請入學後,再安排蕭審核簽證。蕭裕文明知證明文件均屬偽造,仍放行核發簽證,總計協助27名越籍人士來台就讀大學,曹保麟在每件可獲1,000至4,500元美金(約新台幣3萬1,920元到14萬3,640元)的代辦費,還可向學校收取學費10%仲介費。
檢方調查發現,蕭裕文在駐越南期間月薪20萬元,極少提領薪資,不僅每個月住在高級飯店中,33個月支付房屋租金高達242萬2,264元;檢調搜索時還在蕭家中發現83個LV皮件,總價達新台幣170萬元,且同期間銀行帳戶還多了2萬美元(約新台幣68萬元);檢方給他二次機會說明暴增的450萬元,但蕭裕文無法合理說明。
台北地院28日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蕭裕文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曹保麟依偽造文書等罪應執行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