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揚不等於尊重
讀了上一期的文章《發報紙時遇到醉漢》,我對其中的一段描述印象頗深,作者起先以為自己為了完成任務而冒險的行為會得到經理的表揚,但沒想到收穫的是來自前輩的衷告,他體會到了真正的關心和尊重。
我一直以來認為表揚也是一種尊重,而且認為普通的尊重是一對一的,但受表揚卻可以讓更多的人尊重。
但是讀了此文之後,我認真地思考,發現我弄錯了。文中的例子放在中國國內單位裡,一定會獲得表揚,是因為符合了領導以完成任務為中心的理念,那是領導希望其他員工效仿的。但是那位領導會不會也鼓勵自己的子女冒險去完成任務呢?不會。所以這是雙重標準,尊重至少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共產黨是如何衡量生命的價值的?在文革時期,因為「搶救」生產隊的電線杆而被淹死的青年金訓華得到大肆宣傳。黨將其樹立為榜樣,號召人民去學習。生命的價值在黨的眼裡竟然不如兩根電線杆。
在共產黨的價值體系裡,表揚只是一種廉價的獎勵,是為了換取人們無償地奉獻自己的體力、時間乃至生命的誘惑手段,它與尊重是兩回事。
當年在國內,因為在黨文化中浸泡得太久,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尊重了。只知道要想獲得尊重,就要有權有勢。而且就算有了一些權勢,在更高的權勢面前還得夾起尾巴,也休想獲得尊重。如果受了氣只能找比自己更卑微的人去發泄。難怪有人說共產黨的社會體系就是一個從上向下扇耳光的體系。
現在明白了,當年理解的那種「尊重」其實那也不是真正的尊重,而是諂媚、奉承。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表揚和尊重的價值取向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共產文化裡,卻是截然相反的。一個人去公安局告發來給他真相資料的法輪功朋友,他會得到表揚甚至是一點點獎金,但是周圍的人包括表揚他的警察都會指著他的脊梁骨罵一句:「賣友求榮,真卑鄙!」
反過來,在監獄裡,遭受酷刑折磨但卻堅守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卻得到了獄警的由衷尊敬和欽佩。(參見新唐人電視台的記錄片《義訴》)
即使是道德低下的人,心底深處也有衡量對與錯的基本的道德標準。
比如,一個商人會對和他一起嫖娼的官員尊敬嗎?他會說:「扒下那身官衣,他就是一堆狗屎!」
在國內報社裡,一個靠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爬上總編位置的文痞,會對手下一個更能胡編亂造的記者心懷敬意嗎?他會當面表揚這個記者,然後背地裡說:「這個混蛋,居然比我還無恥!」
孔子曰:「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正好適用於當今的共產中國。
我在來到國外之後,有機會看到《笑談風雲》這樣的還原歷史真相的電視節目,讀了《九評共產黨》、《解體黨文化》。我才開始有意識地分辨,那些習以為常的被從小灌輸的觀念,有多少是不合邏輯,有悖於人性和基本倫常的。我感到我在逐漸找回自己。這是我來到國外的最大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