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催繳稅費 首創手機電話簡訊通知

	開重機的張老板因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傳來的簡訊,把握12月9日的稅費繳納期,讓他受益了。(記者李擷瓔/攝影)
開重機的張老板因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傳來的簡訊,把握12月9日的稅費繳納期,讓他受益了。(記者李擷瓔/攝影)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有別於傳統寄達書面通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首創以手機電話簡訊催繳稅費,即時、親民又減少民怨。小額案件如能勸諭自行繳納,除可減少人力物力浪費,民眾也不需額外負擔執行費用,是最有效益的執行策略。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9日表示,若收到嘉義分署簡訊仍未於民國105年12月9日前繳納者,對這類有資力購買重機卻惡意欠繳的義務人,除了將積極進行各項扣押及拍賣行動,並將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聯合追查這群重型機車的行蹤,絕不縱容,充分展現貫徹公權力的決心。

以往機車燃料使用費是每兩年換發行照一併繳費,若沒有繳費就無法換照。但自102年起免換證照後,機車燃料使用費比照汽車燃料費繳費方式,每年7月徵收一年費用,若未繳交可處300~3,000元罰緩。許多民眾誤認為不用換照就可以免繳機車燃料使用費,或是未收到繳費通知單而不知須需繳納,直至移送強制執行後,才猛然發現除了需繳納機車燃料使用費,以及因未繳交而被處罰的公路罰鍰外,還要負擔因強制執行所產生的執行費用。

新制上路後,欠費暴增,因逾期未繳而遭處罰的案件數亦暴衝,民眾怨聲載道。許多民眾認為,現行汽機車使用燃料費未能隨油徵收,或委由強制責任險的保險公司代為收取,而是直接交付強制執行,感到深惡痛絕。

民眾更認為「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才能真正有效減少空氣汙染及碳排放,而且每年光是寄發催繳通知,不僅耗費龐大行政資源,那些忘了在期限內繳納而受罰的民眾更是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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