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墊撥中廣購地 綠委籲黨產會速查
爭頌多年的交通部追討中廣土地案,交通部雖成功追討彰化芬園、新北八里、板橋及花蓮等中廣4筆土地,但嘉義民雄經法院認定後,判決交通部敗訴定讞。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蔡易餘、劉世芳等人5日召開記者會,出示1952年公文指出,交通部委由中廣取得嘉義民雄土地,且該筆款項是「墊付款」,黨產會應儘速要求中廣返還土地。
交通部追討中廣土地10餘年,其中包括4筆彰化芬園、新北八里、板橋及花蓮都勝訴成功收回,只有中廣嘉義台的土地以敗訴定讞。民進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劉世芳出示一份1952年行政院發給交通部的公文,文中決議配合中廣反共抗俄的宣傳,指示國庫「墊撥」223萬元,其中15萬元所購得的嘉義民雄土地,這筆土地也是交通部敗訴的爭議土地。
鐘佳濱則說,從取得的資料顯示,民雄的土地,中廣是代為徵購,很明確是國庫墊撥給交通部,交通部委由中廣執行,中廣代為徵購,這樣的法律關係,應該很明確,毫無疑問的,黨產會應儘速就本案,要求中廣返還土地。
邱志偉表示,中廣的經費是由政府出支,墊撥的目的是讓中廣執行任務,結束後要歸墊,所以與最高法院認定交通部敗訴的理由不一致,法院認定是補助,但這公文明確的指出是墊撥,看不到補助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