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企業罰則修法 民進黨槓黃國昌
立法院院會6日三讀通過各界爭議的「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案,不過審理期間發生一段插曲,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表示,他贊成《勞基法》修正重點是「落實」,所以除了要有勞檢,還有「違反的制裁」才能有效果。但委員會好不容易通過的「強化制裁效果」的第78條之1,民進黨卻提案刪除。但民進黨否認此事,強調民進黨版本的第79條有加重對違法雇主的處罰。
黃國昌批評,如果把《勞基法》78條之1刪除,未來可能大企業違法,恐怕只能罰2萬元、令人憤慨,這樣的罰則就算再增加100倍的勞檢也沒有用。黃國昌質疑說,「當初在委員會審查時,各黨團與委員不是都贊成78之1嗎?」如今民進黨要刪,算是真的要「落實」勞工權益嗎?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楊家俍反駁說,時代力量的說法是在混淆視聽,對《勞基法》修正案的內容有錯誤解讀。楊家俍強調,民進黨主張的是:修正《勞基法》第79條,調整裁罰金額上限至100萬元,並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法定罰鍰至150萬元並搭配現行規定,使勞動部裁處罰鍰時,要考慮累犯次數、未依法給付的金額及人數等,作為裁罰輕重的標準。
楊家俍說,他希望時代力量能更認真地檢視法案內容、真正瞭解法條競合關係,且理解台灣產業結構多數為中小企業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