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地方文資防災 文化部編1億預算
國內有形文化資產屢因風災、祝融等自然或人為因素受損。文化部次長楊子葆25日表示,文化部已研擬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第一步就是在民國106年匡列1億元預算,專案補助防災預警設備,降低災害發生率。他強調,希望文化資產觀念能潛移默化,唯有融入市民生活才能加速防災、預警的第一時間反應。
針對地方政府擔憂人力、財力不足,會造成文資防災方案執行困難,楊子葆指出,除了逐步推動防災守護方案,文化部明年度將先匡列1億元預算額度,專案補助地方政府提升有形文化資產的防災預警設備,消防署及警政署也將協助地方政府,舉行古蹟防災演習及設置巡邏箱與監測機制,強化夜間守護能力,減少文化資產受災案件。
楊子葆說,除了修正後《文化資產保存法》已加重人為毀損文化資產的刑罰及範圍外,文化部推動的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將持續從行政面強化防災作為,包括積極輔助地方政府成立縣市層級文資專業服務中心,加強平時管理,並協助文化資產價值的維護;針對古蹟歷史建築等文資點,設置巡邏箱及監測機制,並與警政、消防單位聯結,強化夜間守護能力;推動盤點各建築類文資點之防災設備與人力,定期檢視、評估防災整備情形等措施。
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成員蕭文杰指出,文化部除了編錢以外,配套措施也要做,例如:南菜園失火與師大旁邊台電火核廠失火,都是工程施作人員抽菸所引起,這就是工程控管不當,花1億元還不如建立施工SOP,包括不能抽菸、監管防範程序等。
蕭文杰也表示,列冊文資被燒掉沒有法源可防,列冊文資未被指定前,發生火災反而更危險。列了10年、20年不審定為文資,火災來了、被燒掉就是重建,例如:劉銘傳倉庫旁的建築群,可追溯到昭和年間,閒置到最後被燒掉,劉銘傳倉庫雖沒被燒,民眾只看到倉庫,沒辦法做歷史研擬,對歷史保存來說不是好事,民間完全使不上力。
「文化資產沒有文資身分,保障性不夠。」蕭文杰說,文化部對這些應該趕快審查,不要擺在那邊。台電火核廠95年就列冊,是公有文化財,國家本來就有責任保護,可是放著十幾年,每修一次壞一次,不使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要求去維修,不給文資身分,10年、20年後要審核,建築已經被改很多次,建築形狀跑掉,又能怎樣?在這過程中應有防範未然的措施,公有文化財沒有私產那麼大的問題,政府對這部分應該趕快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