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退票手續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
興航日前宣告停飛,消基會陸續接到消費者電話,諮詢關於已從網路平台購票,欲改訂其他航空公司,卻要加收手續費等問題。消基會23日舉行記者會表示,關於手續費與規費部分,不應由消費者承擔。同時,對於旅客權益的維護,興航與旅行社皆責無旁貸,應提出更妥善的解決方案。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興航與旅行社應盡速安排已預定航班的乘客,轉搭其他航空公司,其差價應由興航全額吸收;旅行社對於解約退團的消費者也應該給予全額退費。他指出,興航目前僅公告退票措施,卻完全沒有提到旅客因滯留所衍生的食宿費用該如何賠償,他呼籲消費者妥善保存相關契約及額外支出憑證,以備將來向業者求償。
消基會說,若是未成行的團體旅客,可向旅行社主張無條件解約,不必額外支付任何費用;而已成行之旅客,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亦應由旅行社負擔。至於個人旅客除接受興航提供的機票全額退款,因滯留或延誤而產生的食宿、交通等可歸責於興航費用,亦可保留相關憑據,包含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等,以備將來求償。
旅行公會籲假扣押12億
此外,旅行公會全聯會23日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旅行業者因此虧損約5~6億,政府應成立善後小組,並且假扣押興航現金資產,專款處理善後問題,把預收款項退還給旅行社與消費者。
旅行公會全聯會指出,22日起興航停飛,每日約影響5千名已出國的國人,他們如被惡意遺棄,面臨簽轉困難的情況,且人數龐大,航空公司應以旅客權益優先,把旅客載回台灣。
該公會表示,要求政府立即假扣押12億現金,專款處理善後問題,以免預收款項被銀行挪作他用,而在聖誕節、明年元旦與過年等連假期間,已全額付清的機票錢,復興航空應該一律承擔,把預收的款項退還給旅行業者與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