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強制大學退場條件 教部:盼勿硬撐
私校轉型退場,讓許多家長學生在填志願時,擔心自己就讀的學校是否即將退場。教育部目前正研擬「私校轉型退場條例」。教育部表示,將祭出3箭,希望讓辦學有問題的私校不要再硬撐。教育部提到,該條例會訂出「強制退場」條件,相信能讓辦學不佳、體質不好的私校,自忖無法苦撐待變,而選擇自行退場。
私校不願退場主要有兩個問題,一是沒錢處理老師退職金,一是寄望將來可以取回部分土地利益。為加速私校退場,配套作法則是設置50億元基金,用以協助大學轉型及退場學校師生安置,2017年編列25億元預算,在四年內補足50億元。
如果私校提出轉型計畫,教育部可透過這筆資金「融資」給學校,教育部解釋,「提供私校融資,絕不是教育部幫私校收爛攤子。」主要是讓學校有經費周轉,進行轉型計畫,等將來有盈餘收入再還款。
若是申請退場,也可融資給私校用在老師優退或離職金,並協助學生轉學,如果轉到比較遠的學校,可補助學生交通費。所有融資案都要經過嚴格審查,且私校必須提供擔保品,若私校無法還款,教育部可處理擔保品。
例如,出租或處分部分土地, 用來解決教師離退經費,有剩餘款則歸入教育部基金,若私校退場了,有剩餘土地才歸地方政府。如果是轉型改辦其他社福或教育事業,剩餘資產則轉入新的機構的董事會,絕不會給已處分私校董事會或董事長個人口袋。
教育部也將逐年降低大學生師比,目前生師比的計算,4名兼任教師可抵一名專任,10年內將逐步做到,兼任教師不可抵專任教師,納入生師比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