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債浮濫 北京:自己債自己還
中國地方債務問題一直是經濟上的一根刺,中共國務院辦公廳14日發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明確了中央實行不救助原則。據希望之聲廣播電台記者採訪,經濟學者認為該案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危機問題。
該案將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分為I級(特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IV級(一般)4個等級。Ⅳ級、Ⅲ級債務風險主要由市縣政府自身化解;Ⅱ級、Ⅰ級債務風險,省級政府可予以適當救助;此舉等同宣告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實行不救助原則。並強調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引發的風險事件,將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機制。
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講座教授謝田博士表示,中共現在頒布這樣的政策,是因為地方債務看起來即將失控,中央政府不想為這些肆無忌憚舉債的地方政府收爛攤子,這是由地方債務膨脹過度而引發的中共斷臂求生舉動。
2015年底中共全國人大地方債調研報告顯示,地方債規模大、成長快,政府財力普遍不足卻又變相融資,還有債務利率較高、舉債權利與還債責任脫節等問題,一些地方政府未來可能破產。
謝田表示,嚴格按照金融條件資產和負債相比的話,很多地方政府已經破產了, 「只不過是在支撐着而已。但是是不是像正常國家那樣宣布破產,然後破產重組呢?我看中共還沒有這個勇氣。」
另外,北京獨立學者鞏勝利認為,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對地方政府減少債務可能有一些警示作用,但想從根源上減少債務可能是個難題,因為地方政府面臨債台高築卻不得不發展的關卡。
謝田則認為,由於官員搶在中共垮台前盡可能地撈一筆,「他吃準了上面害怕的這個心理弱點,所以他們也不害怕。現在中共的體制爛到這種程度,你不從根上把整個體制剷除的話,基本上沒什麼解決的辦法了」,所以該政策起不到什麼實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