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台劇 NCC頒黃金時段規範
韓劇、日劇充斥國內主流頻道,為扶植我國影視節目製作、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留住人才,本國自製節目相關草案26日出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我國缺乏本國自製節目,且未規定在黃金時段播出,制定相關辦法,希望提供本國自製節目播出平台機會、讓更多本國自製內容在黃金時段播出,才能提升我國影視產業競爭力,同時傳播我國文化。
NCC第72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無線電視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管理辦法」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兩草案,後續將辦理法規預告作業,並召開公開說明會,聽取外界意見。二草案分別針對本國自製節目、主要時段(俗稱黃金時段)之認定、本國節目播出類型、比率計算期間等內容進行規範。
關於本國自製節目認定,NCC指出,主要參考財政部及經濟部會銜發布之「進口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原產地認定基準」,並以節目之主創人員包括主角、配角、編劇、導演及製作人等,作為主要認定標準,並輔以其他認定標準。
本國自製節目規範重點,在無線電視方面以戲劇為主,規定晚間8~10時是黃金時段。衛星頻道部分,戲劇、 綜藝、電影(包含紀錄片),播出黃金時段是晚間8-10點,兒童節目黃金時段則是晚間5~7時。翁柏宗表示,因為無線電視台有使用頻譜資源,負擔的義務比較重,黃金時段戲劇節目本國自製比例是50%。在衛星頻道部分戲劇、綜藝、電影、兒童四類型節目合計是25%。為了防止重播,也訂定自製節目新播率,兩者都是40%。
此外,NCC26日也公布「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草案)」、「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草案)」,針對黃金時段節目冠名贊助做規範。翁柏宗表示,NCC強調在黃金時段要播本國自製節目,也規定晚上8~10時只有本國自製節目可以冠名贊助,外來劇在晚上8-10點不准冠名贊助,外來劇包括戲劇與綜藝。黃金時段外來劇不能置入、冠名贊助不行,對外來劇已作最小限制。
NCC補充,在衛星部分有特別規定,如果是經過許可的營運計畫,已經載明已供應外國節目為主不在此限。在NCC規劃的黃金時段播送戲劇、電影、綜藝、兒童節目才被納管。這次增加每晚8~10時,播送非本國自製節目不可以接受冠名贊助,針對這一條規定,在辦法26日發布之後,有6個月改善期,最快明年5月開始實施。違反相關規定,廣電法、衛廣法都有相關罰則,罰20萬~200萬,一案一罰。
NCC本國自製節目規範重點
節目類型 | 主要時段/ 指定播送時段 | 本國自製節目比率限制 | 本國自製節目新播率 | |
無線電視 | 戲劇 | 每日晚間8~10時 | 50% | 40% |
境內衛星頻道 | 兒童 | 每日晚間5~7時 | 25% | 40% |
戲劇 電影(含紀錄片) 綜藝 | 每日晚間8~10時 |
資料來源:NCC 記者徐翠玲/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