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網路治理 NCC推新匯流五法
針對通傳會(NCC)前主委石世豪所提匯流五法(包括《廣電三法》修正案、「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以下簡稱「基礎法」)、「電信事業法」(以下簡稱「事業法」)),NCC新主委詹婷怡3日表示,將推動新匯流五法,《廣電三法》部分會放在子法修訂,支持內容發展;匯流法制部分則把「基礎法」、「事業法」整合成新的《電信法》,另外擬定「數位通訊傳播法」呼應網路。立法推動會在短時間進行,過去已經有大方向,接下來是法條草擬、立法精神呼應與維護。
詹婷怡指出,《廣電三法》子法制定過程將納入支持內容產業發展方向,而立法院上個會期通過《廣電三法》時,無法獲得立法院支持的爭議條文,短期內將討論推進。《電信法》部分,原來提出草案中包括「基礎法」與「事業法」,有些相關立法精神與解除管制是他們所認同的,但還有些要更加強,立法技術上將朝向跟電信相關,讓相關利害關係人全盤了解。未來馬上處理的是原來兩草案做整併,同時在現行《電信法》架構上做大幅度修正、精進同時融入匯流精神,以利外界掌握電信全貌。
詹婷怡也提到,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是為了呼應網際網路概念,以維持網際網路環境高度自由性,它是網路治理概念與原則宣示。這樣的開放與低度管理最大目的是希望導引創新,納入網路治理概念,能夠宣示真的要迎向數位經濟。
詹婷怡說,這5個不同相關法案會採取橋接機制,盡量導引到相同服務採相同管制,在不同架構之間會有橋接條文,具體即日起會組成匯流法治小組,除條文草擬溝通外,也配合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下一階段轉型升級。
關於媒體反壟斷,委員洪貞玲表示,她的過去立場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有足以改變反壟斷立場的社會條件。NCC新委員接受立委質詢時,一致同意並支持反媒體壟斷立場,他們並不會用主管機關角度,對業者嚴厲對待。洪貞玲個人傾向不是解除管制,但同意台灣媒體市場朝向公平競爭、開放環境。由於NCC是委員會制,會尊重合議制結果,在反媒體壟斷法制上NCC會有很快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