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中嘉案 投審會退回NCC重審
遠傳併購中嘉案,經濟部投審會20日決定退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新審議。投審會指出,該案投資架構中,遠傳是主要出資者,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統的情況,有違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規定的疑慮,因此決議退回NCC重審。投審會執行祕書張銘斌說,本案將由NCC重新審查認定,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
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遠傳因有政府四大基金入股,故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但遠傳去年7月表示將與美國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策略結盟,購買該基金旗下子公司NHPEA發行的公司債,以新台幣171億元間接入主全台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網路,引發規避黨政軍條款爭議。
NCC:依法嚴格審查
針對投審會決議中嘉案退回重審,NCC表示,由於中嘉案是國內有線電視系統發展重大案件,攸關言論多元、市場秩序、產業發展,及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等,NCC將依據20日投審會會議結論、函覆意見及NCC蒐集調查之事證資料,依法嚴格審查。
遠傳:非常驚訝與遺憾
遠傳與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則表示非常驚訝與遺憾,對於此案之前經公平會與NCC一年多審查通過、如今投審會又退回NCC深感不解,並表示雙方合作相當單純,遠傳僅是公司債債權持有人,且不可轉換為股權,認為投審會「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统」的疑慮「顯有誤解」,願再向主管機關解釋清楚。
時代力量20日稍早召開記者會,立委徐永明表示,即便在各方反對之下,中嘉案仍在去年底以3項但書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審議,而NCC也在本月7日發公文表示無意開啟重審,維持上一屆委員會決議,交由投審會處理;徐永明質疑,此舉無異是將責任全推給投審會,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未能重啟審查表示非常遺憾與失望。
立委黃國昌也認為,包括國民黨在內,朝野各黨團都要求重審中嘉案,但NCC卻以含糊不清的語意將責任推給投審會,若真讓遠傳實質上掌握了系統、掌握了媒體,對台灣未來的媒體和言論自由恐造成嚴重衝擊,因此時代力量除了譴責NCC無視立法院要求重審、嚴審遠傳併中嘉案的決議,也呼籲行政院長林全一定要嚴格把關,才不負改革的責任,並要求未來NCC也必須向國會報告。
黃國昌籲NCC速否決此案
而在投審會決議退回重審後,黃國昌表示,投審會質疑遠傳以債作股的觀點,早在半年前就都提過,「NCC將皮球踢給投審會,現在投審會又將球踢回去。」他呼籲NCC展現應有的擔當,別再推託,撤銷前NCC所為的許可處分,盡速否決中嘉交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