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遭檢舉罵當事人 法評會:要避免
民間司改會日前檢舉南投地院黃姓法官開庭態度不佳,曾以「鬼扯」和「編故事」等語指責當事人,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審議後,認定認定黃姓法官只是希望原告善盡舉證責任,才會用較通俗的說法,並非故意辱罵當事人,14日決議司改會的評鑑請求不成立。
黃姓法官於2013年間審理曾姓原告提出的侵權損賠案件時,歷經10次開庭審結,但曾姓原告認為黃在審理中開庭態度不當,因此透過民間司改會提出具狀請求對黃進行個案評鑑。
法評會表示,勘驗相關的開庭錄音光碟後,認為黃姓法官雖然有使用較為通俗的「鬼扯」及「編故事」等用語,但難以認定有辱罵或無理責備或損害當事人和律師尊嚴的惡意,且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但法評會也指出,為促進法庭的良性溝通,營造溫暖和友善的審判環境,法官開庭時,最好還是避免類似用語。
關於司改會另外請求法評會評鑑黃姓法官,在8次開庭時,無法控制自身情緒,法評會認為,司改會沒有舉證,亦沒有具體指出黃法官有哪些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事實,決議不付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