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大前副主任 受賄遭判無期徒刑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金道銘,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網路圖片)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金道銘,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網路圖片)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金道銘受賄案,14日由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金道銘因受賄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追繳其受賄所得上繳國庫。

金道銘在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擔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等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賄約1.238億元人民幣。

據報導,金道銘任職山西前,曾在中紀委系統工作14年,消息指金曾追隨已下台的前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由於令與周永康關係密切,外界質疑,金或涉周永康案。◇

延伸閱讀
中紀委女高官 任山西省委副書記
2016年10月12日 | 8年前
粵官曝50人受賄名單 官官自危
2016年08月15日 | 8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