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南副省長譚力收賄 被判無期徒刑
中共海南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譚力10月13日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譚力被指受賄8,625萬(人民幣,以下同)。
據悉,2001年至2014年,譚力在擔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及宣傳部長、廣安等市市委書記、海南副省長等職時,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受賄共8,625萬4,056元。
譚力於2014年7月8日被調查,9月30日被立案審查及「雙開」;2015年11月被提起公訴;2016年1月27日,譚力受賄案開庭審理。
有港媒披露,譚力曾向江派常委劉雲山之子劉樂飛、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孫子江志成提供錢財,還投資周永康家族。「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顯示,譚力為了在中共官場往上爬,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殘酷迫害法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