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司法屢妨害辯護 律師籲立法入罪
中國各地60位維權律師9月18日發表連署公開信,要求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中增設「妨害辯護罪」,懲處已成常態的司法機關執法犯法的行為。近日已有近130位律師和一位法學博士參與連署。
公開信指出,近年來在刑事訴訟領域,出現一股剝奪公民辯護,非法干預、阻撓律師辯護的司法逆流;許多地方當局拒絕安排辯護律師與當事人會見、通信,甚至迫使當事人及其親屬解聘委託律師,及非法指定律師出任辯護人,而且通過各種手段迫使當事人在媒體上認罪,未經法院審判便自我認罪,從而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利。
信中依據中國現行法律和國際法原則,認為司法機關濫權已屬侵犯「辯護權」的犯罪行為,強烈要求人大常委會在《刑法》中增設「妨害辯護律師履職罪」。
中國一位律師表示,中國的《刑法》裡面有一個辯護人妨害佐證罪,但是它沒有對應的條款,無法約束公、檢、法,使其頻找律師麻煩,然後給律師安上各種各樣的罪名。該律師並指出,公、檢、法大量違法,律師卻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有相關的條款籠統地規定了徇私枉法,但是因為籠統,而且執行者又是公、檢、法自己,這時他們往往不會認真的執行(條款),尤其是709的時候,這條法律被他們拋到一邊,這時我們覺得應該有對等的條款,對公、檢、法和律師應該是對等的,在司法機器裡面,不應該說律師是體制外的,就受到特殊苛刻的對待;而公、檢、法是體制內的,可以為所欲為。」
對於法條的立法建議,這位律師表示,也是醞釀了很久,「以前大家也討論過,都有這個想法,所以公開信推出後,大家都有這個共鳴。」「因為在過去的法庭上,律師也不敢提出不正當的要求,因為提出不正當的要求可能會被公、檢、法以各種各樣的罪名構陷入罪,尤其現在當局採取各種各樣的立法手段,把民眾的權利不斷地壓縮。」
公開信也提出,目前更嚴重的問題是,有關部門竟然對辦案辯護律師採用跟蹤、威脅、強制傳喚,直至拘留等非法手段,阻撓、破壞辯護律師履行職責。並痛陳,如此猖狂踐踏公民辯護權的行徑,規模之大、影響之巨,在去年天津發生的抓捕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的709系列案件達到頂峰。
律師程海表示,公開信指出律師的辯護權受到嚴重侵害,特別是709案中,律師所有的權利,包括會見權、介紹案情的權利、通信權利、請律師、閱卷權利、旁聽權利統統被剝奪,雖然沒有構成妨礙辯護罪,但是實際上也構成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罪。
程海指出,很多公、檢、法人員認為律師是攪局者、麻煩製造者,這是錯誤的,實際上律師的任務是監督,目的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糾正公、檢、法辦案中的一些錯誤、違法處,通過這種方式維護當事人權利、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律師們也希望,透過連署喚醒社會對當事人和辯護律師辯護權的關注和支持,開啟民智,推動公民覺醒,呼喚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