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監6囚逃獄案 監院糾正法務部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針對高雄監獄6名受刑人挾持人質奪取槍彈越獄案,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4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所提糾正案與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高雄監獄,並請行政院檢討改善。

監委表示,高雄監獄平日疏於工場作業工具管理及檢身機制,亦未重視警鈴設置與測試,再加上各級主管人員於暴動初始處置疏誤,致失應變鎮暴先機,在案發時又報告不實的換人質消息,嚴重損害矯正機關公信力,確有重大違失。

監委也指出,在越獄受刑人的訴求中,假釋和三振法案之適當性及勞作金不足訴求,調查後發現,各矯正機關從事不同作業的收容人所得勞作金相差過鉅,易生不平之心,與聯合國「受刑人處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中的規定不符。

監委表示,大部分收容人無法藉由作業所得維持日常所需,須長期依賴親友救濟,有損其人性尊嚴,致使6位受刑人以「靠家人接濟,活得毫無尊嚴」為由而越獄自殺,核有違失。

監委亦發現,各矯正機關現有戒護人力僅4,567名,與收容人比例為1:13.77,有逐年惡化趨勢;矯正機關長年超收問題嚴重,目前平均每位收容人分配面積僅約0.62坪,不符我國應至少分配0.7坪的規定,因此提案糾正法務部並請行政院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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