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特偵組 邱太三:不減打貪能量
針對法務部擬廢除特偵組議題,法務部長邱太三1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過去因為對打貪有「美麗的期盼」,所以才設置特偵組,但卻因為缺乏監督機制、再議制度與法制面的救濟制度,而產生很多問題。希望未來修法廢除特偵組後,也能賦予地檢署、高檢署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辦案的權限,打擊貪腐的決心和效果不會減損。
邱太三表示,當年會成立特偵組,是參考南韓最高檢設置最高檢察廳,以及美國設立獨立檢察官的機制,現在南韓、美國都廢止相關機制,但因為台灣沒有考量到既有的《刑事訴訟法》相關規範銜接,所以產生了三大疑慮。
邱太三解釋,包括特偵組設在最高檢,混亂《刑事訴訟法》的分工與監督設計;其次是,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救濟制度,但特偵署卻沒有再議救濟制度;另外,由於特偵組人力不足,經常要向地檢署借調人力,不僅分散地檢署人力與查案能量,也讓外界忽略地檢署本身就具備有足以偵查重大貪腐案件的能力。
另外,對於外界憂心廢除特偵組後,恐無法打擊特權貪腐,邱太三澄清,過去地檢署和廉政署也曾聯手偵辦新北市、南投縣等縣市首長的貪腐案件,未來透過修法賦予地檢署、高檢署擁有如特偵組,可以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權限,不會減損打貪力道,「少掉一個特偵組,卻可以增加二十幾個特偵組的能量」。
對此,國民黨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召開記者會批評,民進黨執政快百日,拚經濟、顧民生都沒做好,卻不斷用政治立場來廢除機關。而且特偵組是依法設立、依法執行,為什麼要被汙衊為不中立?她主張,法務部必須先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再決定特偵組的存廢。
不過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反駁說,當初會設立特偵組,是因為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預算遭刪除,檢察官到國會遊說另設特偵組,所以特偵組從來都不是民進黨的政策。柯強調,設特偵組是檢察官自己要擴權的產物,導致很多不良的後果,淪為司法追殺的工具,所以本就應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