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新制上路 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6千

9月1日起4項交通新制上路,包括國道變換車道若未打方向燈,將被處3~6千元的罰款。(中央社)
9月1日起4項交通新制上路,包括國道變換車道若未打方向燈,將被處3~6千元的罰款。(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綜合報導】

9月1日起4項交通新制上路,民眾開車上高速公路變換車道若未打方向燈將被加重處罰,被處3千元至6千元的罰款,另汽車下交流道若未依序排隊,出現插隊情況同樣會被罰3千元至6千元。

降低公路肇事率,交通部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4項新制度9月1日起實施。

其中,對於國道違規情形中的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則是加重罰則,從原先的1千200元至1千500元罰款,加重至3千至6千罰款,罰款約增加3倍,提醒用路人得特別注意,另外,汽車下交流道時若未依序排隊,插入原先的車列隊內,同樣視為違規,罰以3千元至6千元罰款。

此外,國道收費站拆除後,交通部規劃在國道沿線地磅區設置攔查點,針對大客車、遊覽車等車種進行攔查,重點檢查包括:胎紋、安全設備、駕駛資格等內容,若未依規定配合檢查,罰以3千元至6千元罰款;且遊覽車、大客車未來接受定期檢驗時,得附上4個月內的保養紀錄,若未依規定附上,可罰900元至1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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