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廣告不實 奧迪被罰500萬
公平會委員會議25日決議,奧迪福斯汽車銷售Audi A6及Volkswagen CV的The Caddy Maxi汽車,在廣告型錄分別宣稱「符合EU6廢氣排放標準」及「排放標準從歐洲4期變成符合歐洲5期」,涉及廣告不實,因此處奧迪福斯公司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美國環境保護署去年曾指控美國福斯汽車公司違反《清新空氣法》,該公司銷售數款柴油版之奧迪、福斯汽車,以軟體程式進行技術性作弊,於汽車檢測時大幅降低氮氧化物(NOx)排放,但實際上路時,汽車排放汙染物最高可達法定上限40倍。
公平會指出,奧迪福斯公司的廣告使人認為該汽車是依照正常方式進行測試,其數據符合歐盟標準,然而,事實上卻是利用軟體於實驗室操控降低NOx之排放,扭曲實驗室之檢測結果,造成消費者錯誤之認知。此外,奧迪福斯公司也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這對合法同業競爭者而言,也形成不公平競爭。
公平會因此認定,奧迪福斯公司的廣告已造成一般或相關大眾誤解,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對奧迪福斯公司處以5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