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戶口政策能否以人為本?(下)

⊙蔡慎坤
接上文
1958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根據這一條例,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但是,對於各地計生部門來說,急需一個抓手來推進計畫生育工作。雖然條例明令不允許給公民登記戶口設置任何附加條件,但在具體工作中,又開了一個自相矛盾的口子:公安部門作為各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兼職委員單位,在新生兒落戶時又要履行相關職責,即要求出示其父母「計畫生育服務證」,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給當地計畫生育行政管理部門。

正是這個沒有人性的做法,使得「超生罰款」與「新生兒入戶」捆綁成為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繳納罰款,就不能辦理戶口。戶口登記於是成為計生工作的一個籌碼。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中國至少有20個省(市、自治區)有明確的規定或案例,上戶口必須出示計畫生育相關證明,其中北京、上海、遼寧、四川、河南、湖北等6個省市在省級戶籍制度上明文規定,將計生與戶籍掛鉤。

在全世界範圍內,中國是僅剩的幾個實行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這種從蘇維埃政權移植過來的畸形戶口政策,並沒有隨著蘇聯政權的土崩瓦解而終止,倒是越來越形成了所謂的產業化利益化,諸如各地推出的買房送戶口,以及所謂的藍印戶口、積分戶口、暫住證、居住證等等,無一不是在製造各種不公平的戶口歧視政策。

戶口管理制度也是中國特有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的到來,這種戶口管理制度早就應該改革或取消,一國的公民不能自由的在一個國家遷徒、流動或居住,對於一國的公民來說,是一種羞辱!哪有什麼自豪感、歸屬感?

經濟學家胡祖六博士也曾嚴厲抨擊這種戶口管理制度:「我們的戶口制度的延續,儘管人身可以進行衡量流動,你還是二等公民,不能真正享有子女就學,沒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覆蓋,像北京沒有戶口不能買房子,只能住棚戶、住貧民窟。這種制度既不效率也不公平,所以我認為戶口制,我只能想像人類只有奴隸制可以相比。」——轉自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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