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爭議 交長:不算共享經濟
對於Uber爭議,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是否為共享經濟仍有待商榷,它們從事網路技術媒合,但沒有合法納稅,不能給消費者保障,同時讓合法就業者生計減少,希望Uber尊重台灣法令中的職業駕照、營業用車精神,Uber沒有承擔該負義務未必合理。
賀陳旦表示,對於Uber爭議,林揆的態度是希望公平競爭,公平的前提是合法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幫助業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消費者訴求不只是便宜,而是更好的服務。」賀陳旦表示,不管是落地、保險還是繳稅,當Uber發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能有跡可循,求助有門;因此Uber必須在合法情況下,與其他業者公平競爭。
對此,Uber亞太地區發言人李文駿表示,他們也認同平台必須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與政府合作,以合適的法規保障消費者權益也是他們期盼的結果。
李文駿提到,Uber在保障合作駕駛與乘客方面進行許多努力,包含事前確認合作駕駛有警察機關核發的無肇事紀錄與強制險,每趟行程也依然被全球保險規範完整保障。
Uber希望政府有更多深度的討論,期待8月底行政院召開的跨部會議後,能有單一窗口協助推動各方面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