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基 月起照表收費 違者最高罰9萬
北北基計程車截至6月底換裝新式計費表比例已達9成以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北北基市政府訂於8月1日凌晨零時起同步停止使用「大台北地區計程車運價簡易對照表」,除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外,一律回歸照表收費;若仍使用舊表的計程車則依舊運價收費,不得加收費用。
交通局說,民眾搭乘新式計費表計程車,請於下車前主動索取計費表列印的乘車證明,可檢視該趟次乘車明細,如遇超收車資情形,請撥打乘車證明上的主管機關申訴電話,或專線1999,提供車牌號碼、乘車時間及地點等資訊辦理申訴。
交通局提醒,請尚未換裝新表計程車盡速換裝以保障收取新運價權益,並請了解新式計費表操作方式確實收費,切勿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