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有保障 南鐵地下化不需辦聽證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經委員會討論,從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等原則來評估,此案已經充分補助民眾的財產權及居住權。(中央社)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經委員會討論,從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等原則來評估,此案已經充分補助民眾的財產權及居住權。(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備受爭議的台南鐵路地下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9日審議通過「台南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變更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經委員會討論,從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等原則來評估,此案已經充分補助民眾的財產權及居住權,也均明顯高於自救會所訴求的東側臨時軌加原軌地下化方案,所以沒有辦理聽證的絕對必要。

花敬群表示,都委會認為台南市政府所提行政院核定方案的規劃內容與土地徵購計畫,能滿足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等原則的程度,均明顯高於自救會所訴求的東側臨時軌加原軌地下化方案。行政院的方案施工範圍較小,涉及工程風險與交通衝擊相對為低,且完工後所創造的都市空間效益也高於自救會的方案。

他指出,院核定案所徵購土地面積,多屬低於10坪的小面積,83%被徵購戶可於工程完成後,回到原地更新重建家園;17%被徵收面積較大的住戶,台南市府有提供市價5成的安置住宅;另外,受影響的住戶中的5%為中低收入戶,台南市府則提供弱勢家戶照顧方案,以專案列管,所以沒有迫遷的問題存在。

對於行政聽證的問題,花敬群表示,聽證需要跟行政、立法部門、專家學者和民眾進行更深度的溝通和規劃,不是一蹴可幾,民眾不了解某議題或不願接受某項證據,並不代表就可任意要求舉辦聽證會。因此委員會討論,認為此案沒有辦理聽證的絕對必要。

他強調,內政部將會近期完成該案各項爭點的裁示說明,提供各界審視,也會進行相關制度規劃與建立,並逐步落實規劃成果到各項審議程序。專案可能不夠完美,但審議過程一點也不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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