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勞部走精 管碧玲:7休1不該延後
原定8月1日落實的勞工「7休1」政策,在業者反彈的壓力下,行政院日前宣布暫緩2個月實施。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2日批評,法令如山,除非有不違背母法的法規命令公布,否則天王老子也沒有權力一句話就下令延緩實施,這次勞動部「走精」了。
現行《勞基法》雖有規定勞工「工作7天至少要有1天休息」的制度,但由於內政部1986年發布「每7日為1周期、例假可以挪移」函釋,只要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後,雇主就能要求勞工連上12天班、且不違法。勞動部於6月宣布廢除函釋,回歸《勞基法》母法「7休1」規定,原訂8月1日上路,不過因部分業者反彈,行政院緊急宣布「7休1」延後上路,將在2個月內制定裁量基準。
管碧玲表示,她再度提醒勞動部,勞工7休1不應該延後實施,頂多2個月時間由勞動部對各行各業有特殊狀況的,研議裁罰基準,也就是說在2個月內,勞動部有需要為裁罰基準做進一步的行政準備,但絕不是延後實施。
管碧玲強調,這2個月期間,除非是真正非常特殊的情況,各行各業也不准輕易以身試法,勞動部應照樣實施勞檢,所做行政處分若有爭議,還是只能依行政救濟程序尋求救濟,依法行政,法令如山,沒有裁罰基準是行政瑕疵,將導致執法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