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延後實施 擬依職業別修正

勞動部發布適用現行《勞基法》36條,確保勞工「7休1」權益保障落實,但旅遊、媒體及公共運輸三行業,因考量民眾生活便利、政府政策和公益活動等,將在2個月內另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中央社)
勞動部發布適用現行《勞基法》36條,確保勞工「7休1」權益保障落實,但旅遊、媒體及公共運輸三行業,因考量民眾生活便利、政府政策和公益活動等,將在2個月內另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中央社)

【記者江禹嬋、蕭軒/台北報導】

原訂8月起實施的勞工「7休1」新制,因需提出函釋,將延後2個月,至10月才實施。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提到,各行業別會有很多特殊需要,《勞動基準法》是個基準,如何讓《勞基法》更有彈性,讓勞工與雇主間有良好的妥協,的確讓行政機關很為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則批評,這就是政策髮夾彎。

為何要延後2個月?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明,原因是回歸《勞基法》母法後仍無法落實「7休1」,補救方法是在2個月內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

對此,林德福提到,新政府很多政策臨時轉變喊卡,這就是政策髮夾彎。他說,新政府政策考慮不周延,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也顯示出部會橫向聯繫有問題,相關問題早就應該想到,不是人家反彈才改。

吳秉叡回應,運輸、旅遊、媒體有需要彈性,他贊成在不抵觸母法的狀況下,來解釋得比較有彈性,但前提是不能夠抵觸母法,也請行政機關要多些努力與擔待。

立委劉建國則認為,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之前就有表達事緩則圓的想法,的確有些事情無法讓人理解,就要多做溝通。他希望,還是多溝通會讓勞資雙方更加理解,或是讓大家有所替代,讓台灣勞工的工時更符合國際。政策推行過程中遇到狀況在所難免,政府立場有其評估與考量,但有些事情立場堅定一點比較好。

7休1 勞動部:旅遊媒體公共運輸業除外

勞動部表示,為避免雇主濫用或誤用過去函釋壓榨勞工,決議自8月1日起,勞工權益「7休1」回歸《勞基法》母法36條。但《勞基法》並未規定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6個工作日,也就是,沒有規定工作6天就應該休息1天,因此會再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確保勞工「7天休1天」權益。

但是,有關公眾生活便利與配合國家政策、公益活動(例如重要年節連續假期的疏運計畫)的需求,旅遊、媒體與大眾運輸三行業,將在2個月內會另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對於「例外」的行業,勞動部長郭芳煜強調,沒有暫緩的問題。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應,《勞基法》最大的問題是法律本身需要修正,且應該依照職業別再修正。「以前做器官移植,到台東去拿器官,要怎麼8小時換一班?或是時間到了不開刀就下班嗎?」柯文哲說,如果延遲到10月1日實施,不一定能有共識,但有時間壓力,大家動作可能會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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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 |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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