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例假可挪移」廢止 勞工局辦說明會解惑
近日勞動部公告廢止民國75年內政部發布的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自8月起雇主不得再調移例假,使勞工連續上班7天以上,回歸勞工每7日要有1天休息作為例假,違者可處2到30萬元。
為了讓事業單位更了解例假規定並及早因應,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將於7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在勞動檢查處2樓舉辦「例假制度變更說明會」,邀請製造業、運輸物流業等數百家廠商,詳細說明法令規定,並針對排班及輪班制的勞工,研討如何落實安排勞工例假,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表示,例假函釋廢止,對於輪班或排班制的相關產業造成衝擊,勞工局除舉辦說明會,也呼籲事業單位即時與工會或勞工展開相關協商,共同討論能兼顧勞工權益及業者營運的雙贏方式。勞工局也將規劃例假專案勞檢,如發現業者有違法情事,將處2萬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