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空難偵結 機師等13人不起訴

復興航空南港空難,士林地檢署13日偵結,發言人陳錫柱表示,機師等13人獲不起訴處分。(中央社)
復興航空南港空難,士林地檢署13日偵結,發言人陳錫柱表示,機師等13人獲不起訴處分。(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GE235班機去年2月4日在南港墜入基隆河,造成43人罹難、15人受傷,士林地檢署昨(13)日偵查終結,被告復航董事長林明昇等11人、機師廖建宗與劉自忠,獲不起訴處分。

士林地檢署表示,罹難者家屬控告林明昇、前後任董事、經理等11人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雖然飛安會調查報告認定興航對於機師之選拔、訓練過程未符合程序,但該報告因不是以追究責任為目的,故對證據程度的要求不如刑事責任為高。

至於2名機師,因過去飛行任務都屬正常,也無證據顯示在這次飛航中有生病、疲勞、服藥、毒品或酒精的負面影響,因此認定被告11人犯罪嫌疑不足,2名機師因業已死亡,故均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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