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耐震評估 高雄申請數居冠
有鑑於全台住宅平均屋齡高達28年,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祕書王安強6日表示,內政部2016年已核定13億1,550萬元,協助2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既有住宅耐震能力評估,預計可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8萬3千件、詳細評估2千件,目前已經受理3,214件,其中以高雄市2,788件最多。
為落實《住宅法》提升居住品質,內政部已核定13億1,550萬元,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既有住宅耐震能力評估,在199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住宅類建築物,均可向住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統計到6月16日止,全台受理3,214件,其中以高雄市2,788件最多,其次為台北市188件,再來是台南市的76件。
王安強表示,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採全額補助,受評估的住宅建築物是以棟為單位,面積未滿3千平方公尺,補助6千元;建築物面積3千平方公尺以上,補助8千元。經初步評估後有安全疑慮的公寓大廈,政府將接續補助詳細評估費用45%,但以30萬元為限。
評估結果有安全疑慮的建築物,地方政府將輔導循都市更新程序辦理整建維護或拆除重建,並協助申請自主更新經費補助。
王安強說,自主更新若採「重建」方式辦理,將依所有權人數,分級補助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上限為500萬元;若採「整建」或「維護」方式辦理結構補強,則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結構補強工程經費的補助上限為4千元,補助比率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