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收大量假美鈔 挨罰300萬
針對兆豐銀行遭偽鈔集團詐領鉅款案,金管會表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收受客戶存入大量美金偽鈔,經查有缺失,兆豐銀行未建立、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兆豐銀行日前遭偽鈔集團以大量假美鈔領走逾新台幣6,600萬元案,對此,金管會指出,兆豐銀行對於該涉案帳戶在102年疑似洗錢帳戶,卻沒加以監控,該帳戶在102年12月至105年1月都沒有交易,但兆豐銀行在105年1月7日至5月25日期間突然收到6筆美金偽鈔卻沒發現,有其缺失。
金管會表示,兆豐銀行對已申報疑似洗錢交易的帳戶未建立系統註記機制;對大額現鈔收兌未建立加強風險控管的機制;對驗鈔機的管理維護未訂定作業規範。
另外,也未對屬高風險客戶的帳戶及交易持續監控;未了解客戶大額現鈔來源,亦未徵提相關交易文件以確認交易真實性;未以人工辨識鈔券真偽,過度依賴驗鈔機。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