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法修法初審 內線交易罰更重
立法院財委會15日審查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案,初審通過《期貨交易法》第107條及112條修正草案,罰則將大幅提高,以防堵期貨市場內線交易,同時增訂內線交易相關規定及罰責。金管會表示,為求審慎,會再多方蒐集資料,且徵詢專家學者及司法單位等意見。
曾銘宗指出,以他當過金管會主委經驗來看,他覺得現行內線交易的定義與現貨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他提出修法目的,主要看到交易內線的漏洞,當期貨交易不熱絡時,若有漏洞就該補起來,不要等到內線交易發生時,才來處理,同時也修正相關罰責等。
金管會回應,目前台灣證交所上市的期貨交易商品指數類交易量占95%,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僅占少量比例,由於指數類商品因其分股分散,難成為內線交易的工具,再加上目前訂有期貨內線交易法規的只有歐盟,其他英美國家並沒有類似規定,建議應再蒐集資各界意見、徵詢意見,多方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