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新的思考方式或合情理的態度?
本文為回應張天泰在本報5月27刊登〈【小燈泡事件的反思】有沒有開放另一種思考的可能性?〉一文,作者批評所謂的「二元對立的思考方式」,然後呼籲找尋一種「新方法」來避免舊方式所造成的對立。期望透過學術對話,打開國人哲學思考之窗口。
文中,張天泰以「死刑的廢除」為例,說明這種二元對立思考方式的進行及其造成的缺陷,也指出如何找出新方法的關鍵。由於文章的精短簡約,我對於他文章當中如何找出新方法的說明(即文章倒數第二小段落)並不十分清楚。但若僅根據我對他主張的揣度,我並不認為我們可以找出什麼「新的方法」!也許我們應該有的是「新的態度」。
在現實生活中,社會大眾當然會對某些議題採取對立的立場。如天泰所舉的「死刑」一例。我們要不支持現狀,也就是維持「死刑的存在」,要不就是支持「死刑的廢止」,這兩者之中的另一個選項是「依法維持死刑,也有死刑的判決,但實際上不去執行死刑」,這個作法曖昧,但有些國家卻也採取了這個選項。
對支持廢除死刑的人而言,這種作法實質上是廢除了死刑;但對支持死刑存在的人而言,這作法在法理上並沒有廢止死刑。這第三種作法可說是模稜兩可的待發狀態(或可說騎牆派),支持的人會說它同時取悅了兩派人(支持死刑的人會說這作法維持了死刑;反對死刑的人會說這作法廢除了死刑),反對這第三選項的人則會說它實質上無法取悅兩派的人(支持死刑的人會說這作法實質上把死刑廢除了;反對死刑的人會說它維持了死刑的存在)。
「反核」的議題也是如此。我們可以看到對立的反核派及擁核派。但我們同樣的看到兩者之外的中間路線,也就是把核能發電廠(如核四)封存起來不用,以待後續的發展。同樣的,這是一種模棱兩可的作法。支持這作法的人會說,這作法可讓原處對立的兩派人馬同時接受(反核的人為說這做法實質上把核能廢了;擁核的人則可說這作法還是替核能保存了一口元氣);反對這作法的人則可說,這作法同時惹火了兩派對立的人馬(反核的人會說這作法根本就沒有把核能廢掉;擁核的人則會說這作法實質上廢了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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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張天泰所謂找出新方法來跳脫二元對立的思考,是不是類似我前文所說選擇「中間路線」的作法?我的直覺告訴我,天泰的「新思考方式」(另一種思考)應該不是上述找出中間路線的思考方式,因為上述那兩個「中間路線」的作法是一個政治的解決手段,是一種妥協的作法,或可以說是一種在「知識未定論」之下的作法(也就在特定議題上的對立雙方都有一些道理,但這些道理並不足以說服對方)。
隨著時局的變動,那中間路線隨時可因有權力的人的意志而轉變,以致打破原來均衡的現狀。如前前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前部長王清峰不願執行死刑下台之後,迅即打破不執行死刑的默契。由此,若今天的民進黨政府因為怕限電的民怒而啟動核四來發電,我們也不需感到太過訝異。基於此,我不認為天泰所謂的「另一種思考」是我所謂找出中間路線的思考方式。那種方式顯然的不會是一種「新」的思考方式或「好」的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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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不認為有什麼新的思考方式可以用來打破二元對立的思考。二元對立的思考方式極為自然,是我們的一種心理傾向或習慣,當我們對某一議題有心理上的執著或定見時(如支持一報還一報的死刑),我們當然的會極力陳述或發展自己的立論,同時批評對方論述的缺失,並從而鞏固自己的既定立場。在議題的對立雙方均持此種方法時,形成對壘就是自然不過的了。如何打破種「惡性」循環?發展出另一個新的思考方式?我想不出有什麼新的方式。
我倒認為採取一種「合情理的論辯態度」也許會是解困之計。假如我們處於爭議當中的某一方,只要多提醒自己一下,也許就能擺脫那尖銳對立的論辯習慣。我們不妨提醒一下自己:「沒有人是不會犯錯的」或「每個人的觀點並不是完全不可取的」,所以自己不可能是絕對的對或對方會是絕對的錯。
因為自己可能會犯錯或對方的立論不全然為非,所以我們不妨仔細聽一聽對方的立論,然後再來看看自己是否能理性的回應對方;我們要養成傾聽對手的習慣,論辯的目的是真理的追求,即使在極具爭議性的議題上,我們還是有檢驗論證是否成立的規準與程序,假如一己支持某一特定主張的論證經不起檢驗,那我們就得放棄那特定主張,除非我們能找到更強的論證來支持那主張,這叫做「理性、客觀、不意氣用事」。柏拉圖在他的對話錄中就建議我們要採取這種態度;最後,要時時告訴自己,與我爭議的對方和我一樣是值得尊敬的人,他們也講理、善良、不固執、不自以為是、了解論辯的基本性質及目的、有能力為自己的立場辯護的、必要時也會修正自己的立場。
萬一在爭辯時,發現自己沒有遵循上述的態度或原則時,就不妨勇於認錯並修正自己。若發現對方沒有遵循這些態度或原則,那就不妨提醒對方。若對方充耳不聞,那就停止與他爭辯,如此的建議是因為時間會解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