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通過9項文化資產 鼓勵保存發揚
屏東縣政府召開審議會議,通過9項文化資產,包括縣定古蹟3處、歷史建築2處、縣定民俗及有關文物4項。希望透過地方社區部落努力保存、發揚,傳承多元、跨族群的珍貴文化。
通過審議的縣定古蹟3處為排灣族望嘉舊社人頭骨架及頭骨塚紀念碑、排灣族望嘉舊社人面浮雕祭屋、潮州舊鐵橋;2處歷史建築為恆春張家北門祖厝、新埤玉環善牧天主堂;縣定民俗及有關文物4項:來義白鷺maljeveq(祖靈祭)、來義高見maljeveq(祖靈祭)、來義望嘉pusau(送祖靈)、海豐巡男丁(燈)。
文化處表示,望嘉舊社人頭骨架與人面浮雕祭屋推測在400年前荷治時期已存在,是研究「箕模人」發源、遷徙的重要依據;潮州舊鐵橋屹立在東港溪近百年,是台灣鐵路發展史的重要見證;恆春張家北門祖厝約在1875年興建,對於研究客家家族移墾恆春半島的歷史有重要地位;新埤玉環善牧天主堂建於1965年,見證沿山公路馬卡道族遷徙與多族群互動的歷史。
文化處表示,學界公認maljeveq(祖靈祭)是排灣族最重要的祭典;屏東海豐地區「巡男丁(燈)」自清朝時期已形成風俗,社區廟方的凝聚力與對傳統慶典的熱心,是百年習俗得以傳承發揚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