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營利 廣設中小型劇場
對於新政府上台,文化方面有何建言?台藝大校長陳志誠提到,作為先進國家,「文藝機構建置(劇場)」是一個很重要的觀點,若無這樣的建設,在每個文化團體、個人提出要求時,政府將亟於應付資源應該給誰,難以彰顯智權,抑或是流於民粹。
陳志誠曾在法國策展1千多場藝術演出,他表示,我們在經濟面都有盈餘,3千萬的業務費可有10億元產值,淨利可達1億~2億元。為何可以做到如此?他舉例,巴黎約有380間劇院,法國幾乎每個省都有一定數量的劇院(機構),而且有「差異化」,彼此透過競逐、對話,更加進步。
過去台灣的文化智權沒有相對的機構做有效擘劃、網路布署,因此經費、效益很難落實在第一線的文化現場。而這些「機構」就如同智庫一樣,所研擬出的文化政策需要實務的溝通、協調、決策及評估效益,所提出的文化策略是否能與實務相得益彰,國家文化政策走向才會健全。
陳志誠認為,新任文化部長鄭麗君已注意到都會區現以大型劇院為主要建設考量,沒有中、小型劇院,因此許多好的藝文團體無法累積經驗,讓其有機會到大劇院演出。
「如果大劇院就是買國外節目,那我們就永遠沒有大腦。」因為一場戲、一場表演,從製作前的劇本文學、演員,整個排練過程、技術面等周邊效應,直到在殿堂上演出,需要花很多專業經營來做出整體效果,「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這些層面都需要培養、需要專業,需要很多人力、物力、資金挹注。台灣若無專業人士,都是用買來的,這很不妥。
他建議,台灣可在各地建置各種中、小型劇場,並且每個劇院具有差異化,才能在經濟面、專業面都獲益。法國、歐洲這套理念值得台灣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