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6勞工受惠!立院三讀:百人以上企業應設哺乳室

日後10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calvinwang6808020)
日後10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calvinwang6808020)

⊙李世勳/整理報導

立法院今(3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原本規定25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有哺乳室、托兒設施,現在下修為100人,也就是日後10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預計將有5成6的勞工受惠。

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今三讀通過之後,能嘉惠的勞工人數高達368萬人,佔總數之56.47%,可增加124萬名受雇員工享受托兒措施,讓新手父母沒有後顧之憂;若企業願意推動,勞動部也有補助經費,共同打造更加的育兒環境。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新法修正後,將提供友善的育兒環境,鼓勵願意生育子女的家庭;她也期盼,企業機關可在這個基礎之上,提供更好的環境與條件。

蘋果報導:立法院並通過附帶決議,請勞動部在修法後1年檢討雇主設置情況。此外,現行法規定受僱者得哺集乳期限到子女1歲,修法延長到子女2歲,且受僱者於加班時間若超過1小時,僱主應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

全台近3,000處哺集乳室

健康醫療網報導: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動法定外自願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如各級學校、醫療院所及企業職場等已有781處。加上,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應設置哺集乳室之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等2,135處,全國目前已有2,916處。

像是台鐵行駛中對號列車也已全面設有哺集乳室,高鐵列車也將在105年12月全面設置完成。另為提供男性友善育嬰環境,國民健康署也鼓勵業者廣設「友善育嬰室」,協助營造持續哺育親善環境,促進員工兼顧工作與哺育子女責任。

對母乳媽媽友善的環境還得加強

雖然如此,但台灣對於對母乳媽媽友善的環境還得加強,先前在商周有一篇兩個媽媽的交換日記文章,當中就提到了母乳媽媽在台灣的困擾, 文章作者之一的諶淑婷就提到:「台灣缺乏對母乳媽媽友善的環境。對我來說,在餐廳、捷運車廂或公車上哺乳,比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哺乳還困難,那是一種眾人圍繞下、有意或無意窺視的壓力,『不會吧!她要當眾餵奶嗎?』『這是公共空間,那樣太裸露了吧!』即便自己坦然自若,身旁的親友也可能表現得比誰都尷尬。」

她談到:「年幼時曾那麼渴求母乳慰藉的人們,為何在許多年後會對哺乳行為感到害羞或不悅呢?也許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出了一些錯吧!」

而在波蘭當媽媽的林蔚昀則寫道:「在國外當母乳媽媽,也不是那麼簡單的啊!波蘭這幾年雖然大力推廣母乳,但是仍有許多舊有的觀念和習慣要破除,也會遇到很多挑戰,妳提到的在公共場合哺乳的問題也是其中之一。我很幸運,我在火車、公園、餐廳、飛機上餵奶,從來沒有人對我說過什麼。但是一個波蘭朋友告訴我,她的朋友在大賣場餵奶,保全竟然走過來叫她去廁所餵。」

她最後寫道:「希望,有一天這樣的幸福可以公開攤在陽光下,不需要受到任何人的質疑和指責,不管是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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