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推最低工資法 違者可罰百萬

台灣勞工陣線29日號召近200名群眾到立法院前排字,撐起藍色雨傘共同排出「26K」字樣,呼喊「反血汗、要公平」,要求政府「提高基本工資至26K」。(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灣勞工陣線29日號召近200名群眾到立法院前排字,撐起藍色雨傘共同排出「26K」字樣,呼喊「反血汗、要公平」,要求政府「提高基本工資至26K」。(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莊麗存/台北報導】

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時代力量29日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要求新政府要將基本工資標準訂為26,867元,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立委黃國昌表示,這個薪資標準是滿足勞動者,以及其受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所需」的薪資,未來將設立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並應納入勞方、資方以及公益代表,同時定期公布會議紀錄。

目前全球已有112國規範最低工資制度,且以工會力量著稱的法國、荷蘭及德國等歐洲國家,也紛紛完成《最低工資法》立法。黃國昌認為,台灣低薪化現象已有十幾年,造成許多青年、勞工每個月辛苦工作後,仍面臨無法滿足最低生活所需、養家糊口的困境,顯示台灣有必要以立法解決低薪問題。

對於最低工資的標準,時代力量主張應以保障勞工、受扶養人的基本生活水準作為基準,再參酌物價指數、國民平均所得、產業發展情形,和整體就業狀況訂定;黃國昌表示,當初在研擬「最低工資法」時,徵詢過許多工會團體、學者專家意見,綜合各方意見後認為,應成立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負責訂定試算該年每月最低薪。

黃國昌說,以政府資料試算後,訂出最低工資應為2萬6,867元,且這個數字還僅是符合2013年時的薪資水準,至於勞動部所訂的最低基本工資1萬9千元,他認為完全無法符合實際需求。

據時代力量版本草案內容,雇主給薪應符合最低工資法規定,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陣立院前排字 要求調漲基本工資

台灣勞工陣線29日上午號召近200名群眾到立法院前排字,在濟南路撐起藍色雨傘共同排出「26K」字樣,呼喊「反血汗、要公平」的口號,要求政府「提高基本工資至26K」,且盡速完成「最低工資法」的立法,讓台灣擺脫低薪血汗的經濟模式,時代力量5名立委也全數出席聲援。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已明確建議,最低工資應滿足勞工撫養家庭的支出需求,這同時也是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所揭示的精神,按照公式來算,最低工資最少應調漲至26,300元,時薪也要有163元才合理,以符合勞工及其家庭的合理生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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