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機制有漏 警法界研討對策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有鑒於重大刑案被告在案件定讞前後潛逃離境事件頻傳,台灣法學會、法務部與警政署8日舉辦「羈押與防逃」學術研討會,商討防逃機制。警政署表示,現行防逃機制不具強制性,僅能以目視監控,防逃機制空有形式,無異使公權力威信盡失。

警政署表示,現行防逃機制僅能針對無隱私或祕密合理期待的行為或生活情形,進行必要的觀察及動態掌握,不具強制性,僅能以目視監控,遇防逃對象不配合或脫離跟監時即無從施予任何強制作為,造成會逃匿者,即輕易逃逸。

警政署進一步指出,防逃機制空有形式監控無法達成防逃目的,更有甚者,防逃對象明知受監控,卻常故意告知警方人在何處,最後則逃匿無蹤,無異使公權力威信盡失。

對此,警政署強調,本次邀集國內刑事法學界專家、學者共同研討解決之道,並比較德國、日本與美國等國家與我國在羈押與防逃上的刑事政策,作為借鏡,希望能透過國內外對羈押與防逃法制的差異,尋求有效解決之道,防止重大要犯逃匿,以有效追訴處罰犯罪,落實司法正義,同時符合國民法律情感並兼顧被告司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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