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人工作權岌岌可危 媒體別搶著姓黨

中共在海外投入大量資金扶植親共媒體,學者認為,現今香港新聞自由的退縮,就是很大的警訊。圖為2014年3月,香港青年上街示威,高舉「我們要新聞自由」的牌子。(AFP)
中共在海外投入大量資金扶植親共媒體,學者認為,現今香港新聞自由的退縮,就是很大的警訊。圖為2014年3月,香港青年上街示威,高舉「我們要新聞自由」的牌子。(AFP)

文/記者江禹嬋

「記者是真相的記錄者、挖掘者和保衛者。是卑鄙還是崇高、是平庸還是神聖、是舒適還是艱難,全在於你怎麼選擇。」著名中國記者楊繼繩說道。因為撰寫《墓碑》揭露毛澤東時代大饑荒的真相,獲得美國哈佛大學「萊昂斯新聞良知與正義獎」殊榮,不過在中國,像楊繼繩這樣勇於揭露真相的記者卻寥寥可數。

在中共執政、控制言論自由下,記者報導的真相一旦與當權者有矛盾時,馬上就面臨丟飯碗的抉擇與風險。即使離開原東家,在中共打壓下,在相關媒體界也找不到容身之處,有的面臨轉行的命運,甚至身家性命堪憂。

這些年來,全世界民主運動風起雲湧,從中東「阿拉伯之春」開始,蔓延全球,主要是靠網路資訊自由流通。過去曾在余紀忠時代的《中國時報》擔任主筆、副總編輯的馮光遠談到,過去是文人辦報,那時代的政治氛圍有許多限制與困難,但當時的媒體人對文化有感覺,對民主有想望,在限制中努力讓民主種子在不同地方慢慢滋長。「沒有經歷過那段時光,很難想像要保留民主的元氣,是多麼的困難。」

從1960到80年代,當時台灣報紙有張數限制,目的是限制資訊流通,不管台灣或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皆走過專制時代,限制資訊流通,是獨裁政權一貫手段,民眾知道的訊息越少,對其政權威脅越小,馮光遠對於近幾年的媒體環境有太多的感嘆。

在網路發達後,各式各樣的新聞早已無法管控,每人都是藉由自己的良知良能發表意見,這樣比例在台灣很高。馮光遠說,同樣的情況,在中共嚴格控管下,「媒體姓黨這件事,在中國從來沒停過」。

他說,中共不斷宣傳是中國人的衣食父母,永遠的神,這是荒謬到極點的事。若十幾億中國人不替自己尊嚴發聲,黨媒姓黨的狀況要持續很久。

近幾年兩岸密切交流,太多媒體人成為政客駕馭的工具、傳聲筒,做著與媒體理念相反的事,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一點都不讓人奇怪,專制體制下,要求其與一般自由民主新聞流通,是很困難的。

在中共嚴峻的言論控制下,新華社退休記者楊繼繩,卻不畏艱難,靠實地採訪和查閱原始資料,完成《墓碑》紀實性著作,確認從1958年到1962年期間,中國餓死3,600萬人。原因不是中共宣傳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撕毀協議」,而是中共制度釀成的人禍。

楊繼繩說,《墓碑》記錄一場持續數年的慘烈人禍,只能在香港出版,是大陸的禁書,但是追求真相的人們,通過種種渠道,在大陸廣為傳播,真相有種強大穿透力,它可以衝破行政權力構築的銅牆鐵壁。

既使遭中共禁止赴美國領獎,他寫下一份獲獎感言發表在《紐約時報》,廣為傳閱,儘管中共封殺了《墓碑》,它的盜版還是流傳到中國最偏遠的地區。

楊繼繩在獲獎感言中提到,「在中國,記者既是個卑鄙的職業,可以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製造彌天大謊,欺騙億萬受眾;也是個崇高的職業,可以針砭時弊、揭露黑暗、鞭撻邪惡、為民請命,擔起社會良心的重責。」

他強調,是卑鄙還是崇高、是平庸還是神聖、是舒適還是艱難,全在於你怎麼選擇。幾段話道出身為記者的風骨與價值,乃取決於自身所堅持與彰顯的理念,而有不同的遭遇。(相關報導:獲新聞良知正義獎 《墓碑》作者楊繼繩演講稿爆紅

一位稱職媒體人,該有何精神?馮光遠認為,應該對人權、民主自由的價值有所堅持,並且有良好的閱讀習慣,以及寫作能力,尤其交往的朋友也是關鍵;更重要是重視傳統價值的承襲。唯有這樣的文化底蘊,才能在堅持價值上,堅守不扭曲真相、報導真實新聞,守住文人的骨氣。

台灣從文人辦報的傳統,轉變為商人辦報,尤其電視台需要有雄厚資金,中共便在海外投入大量資金扶植親共媒體,現在香港新聞自由的退縮,就是很大的警訊。

編輯室自我審查
作家:問題最嚴重

知名作家平路認為,不少具有中資背景的企業大亨在港台不斷收購媒體,最嚴重是不等老闆說出討好北京政權的話,編輯室就開始自我限縮。那才是最厲害、嚴重的問題。

尤其現在台灣媒體老闆,多少跟中共有某些生意關係,中共媒體姓黨,這是看得出來的實際行為,最麻煩的是台媒自我審查,即使老闆還沒有想到這步,底下中高階主管就會先替老闆「多想」;假如明天老闆要去中南海作客,那還是不要給老闆惹麻煩。如此地揣摩上意,「顧慮周到」的做法,自然會先拿敢言的記者開刀,讓媒體傾向權力,而失去公正客觀。

「當媒體從業人員工作權岌岌可危,要如何苛求他們出來大聲疾呼?」平路建議,立法院應盡速通過立法,當台灣媒體環境趨於健康,對於香港或周邊國家一波波新聞事件,才能發揮媒體報導真相的功能。若明確立法,工作權就可受到保障,「唯有充分自主,記者才有專業的尊嚴。」

他舉出,例如「廣電三法」等較有進步意識的法案,都在鼓勵媒體經營者,與第一線媒體人應該有明確界線;例如訂定編輯室公約、自律機制建立,讓媒體人工作權受保障,有足夠的法源不讓經營者的權力黑手伸進編輯室。他認為,未來台灣必須往這條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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