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委會審《選罷法》 將廢罷免不得宣傳
為回應民意、下修罷免需達「雙1/2」超高門檻的規定,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於16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選罷法》)。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為了賦予「直接民權」,並回應民團的長期訴求,將提案修改《選罷法》,改採「簡單多數決」,且宣傳罷免將可不受罰;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則說,希望16日就能將《選罷法》送出委員會。
割闌尾計畫發言人台北林先生,15日與民進黨立委陳其邁、顧立雄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共同召開記者會。陳其邁說,本會期要通過《選罷法》相對容易,因為阻撓修法的立委都已落選,因此希望16日在爭議不大的狀況下,可以把條文送出委員會。
徐永明則表示,時代力量15日也召開黨團會議,決議提出《選罷法》草案,除了刪除降低提案、連署門檻為1%、10%;罷免結果採簡單多數決,而非現有雙二一門檻、並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建置電子系統以進行電子連署、刪除現役軍人與公務員不得連署罷免的規定;更重要的是,若罷免投票期間有其他各類選舉,「應」與其他選舉同時舉行。
親民黨團對於《選罷法》則提出五大訴求,分別是刪除軍公教不得為罷免案連署、罷免連署書格式簡單化、連署人資料蒐集不得超過目的、提議和連署目前共需15%的門檻下修到10%、罷免第三階段的50%投票率下修至該選區有效票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