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Fone S廣告不實 華碩被罰200萬

華碩電腦等4公司廣告宣稱PadFone S具有電子錢包功能,但經公平會查證該款手機並無此功能。(擷自華碩官網)
華碩電腦等4公司廣告宣稱PadFone S具有電子錢包功能,但經公平會查證該款手機並無此功能。(擷自華碩官網)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華碩電腦、華碩聯合、神腦國際及優達斯公司銷售「PadFone S」智慧型手機,宣稱具有電子錢包功能,但經公平會查證該款手機並無此功能,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依違反《公平交易法》,對華碩電腦開罰200萬元、華碩聯合罰60萬元,神腦和優達斯也各處以4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廣告讓一般消費大眾認為手機具有電子錢包功能,若結合軟體及信用卡等支付工具,可將手機用於電子支付,儘管華碩電腦表示,「廣告純屬誤植,此款手機並不具電子錢包功能」,但廣告的表現方式,已與事實不符。

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在今年1月16日立法通過,而Padfone S於2014年7月8日上市。公平會強調,4家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專法尚未完備時,即使用廣告銷售商品,未盡廣告真實表示義務,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此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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