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官最新判例 蘋果不需解密手機
蘋果公司與聯邦調查局(FBI)1日將就解鎖加州聖伯納地諾槍擊案主嫌的iPhone一事在國會舉行聽證會。在聽證會前,美國紐約地方法官就另一案件裁定,蘋果不需依警方的要求解鎖毒犯的iPhone,這項裁決由於在聽證會前夕格外受到矚目。
據法院文件,美國聯邦緝毒局和FBI要求法院下令,迫使蘋果協助解鎖2014年6月查獲、販運冰毒嫌犯的iPhone。美國紐約地方法官奧倫斯坦2月29日裁定,警方的要求逾越了法律規定。
在長達50多頁的意見書中,奧倫斯坦表示,審視案情與雙方的爭議點後,沒有任何因素可要求蘋果公司違背自己的意願,協助政府部門辦案。
不久前,加州法官就解密聖伯納地諾槍擊案凶嫌手機一事,要求蘋果公司配合FBI,蘋果公司拒絕從命,並要求這個案件交由國會決定。國會聽證會將在1日進行。
奧倫斯坦拒絕下令強迫蘋果解鎖手機,並表示這樣做違反憲法,而這個問題應交由國會處理。奧倫斯坦的裁決設下先例,但主審加州槍擊案的法官不受制於此一判例。
蘋果與FBI大鬥法
美國政府欲尋求1789年的《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迫使蘋果解密犯罪者的手機,該法案賦予執法機關廣泛權限。但是蘋果公司表示,FBI的要求不符合《全令狀法案》。依《全令狀法案》,企業應遵從執法部門提出配合調查的要求,但該法案從未被用來迫使企業編寫軟體協助政府部門。
蘋果法律總顧問修耶爾(Bruce Sewell)預先準備好的證詞提到,創造破解iPhone的工具將削弱蘋果裝置的安全性。「駭客和網路犯罪者可能利用這項工具危害我們的隱私和個人安全」,而且對破解新一代蘋果裝置也無效。
FBI局長柯米2月25日曾告訴國會議員,這具手機可能有「定位服務」,有助於填補FBI所不知道的凶嫌逃亡路線。
法議員提議修法
鑑於解鎖手機在美國引起爭議,法國執政黨議員高魯2月29日提案修法,若科技公司不配合解鎖恐怖分子的手機,讓調查人員取得訊息,政府可以開罰100萬歐元(約新台幣3,620萬)。
高魯認為,數位解碼的法律真空可能影響司法調查。高魯批評蘋果等科技公司舉著隱私的大旗,自己卻蒐集個人資料做生意。高魯強調,此提案不會侵犯一般民眾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