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解鎖爭議 美參院或擬新法反制

【記者吳英/綜合報導】

就蘋果公司拒絕聯邦調查局(FBI)解鎖凶嫌手機內容一事,引起被害人權益與個人隱私孰輕孰重的討論。美國司法部長林奇24日首次對此爭議發表看法,她對眾議院表示,加密技術對執法部門的調查確實構成威脅。

媒體報導,蘋果公司將在本週請聯邦法官將本案交由國會決定,而不是由法院審理。蘋果認為,FBI的要求不符合1789年的All Writs法案。依All Writs法案,企業應遵從執法部門提出配合調查的要求,但蘋果主張,該法案從未被用來迫使企業編寫軟體協助政府部門。

林奇在其書面證詞中表示,法官具有指揮第三方配合蒐集犯罪證據調查的職權,這是司法系統長期存在的原則。獨立法官如果發現某些物證內含犯罪證據,可要求執法部門進行查證。這正是目前行政部門所做的事,而且是對本案受害者及保護公眾安全所應做的事,以確保基於法律,對發生在美國本土的恐怖主義襲擊案件做充分的調查。

這是司法部門首長首次就爭議發表看法,雖然她並未點名蘋果公司。

加州聖貝納迪諾去年12月發生恐怖襲擊事件,凶手法魯克與其妻子在聚會上持槍掃射,造成14人死亡。

破解凶嫌的iPhone,FBI取得法庭命令,要求蘋果配合設計新程式,蘋果至今堅拒要求。蘋果方面表示,如果開發此一軟體,將對每個人的隱私構成威脅。矽谷的科技巨頭多支持蘋果的立場。《紐約時報》報導,蘋果正在研發新安全措施,即使行政單位取得權利,也會遭遇重大技術挑戰。

針對此一爭議,皮尤研究中心2月18日至21日所做的民調顯示,51%受訪者認為蘋果公司應配合FBI,38%支持蘋果的決定,11%表示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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