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隱私不力 法國再罰谷歌614萬
法國的資訊保護監管單位法國自由全國委員會(CNIL)就搜尋引擎谷歌收集使用者資料,未遵守法國政府的隱私權規定一事,向谷歌罰款15萬歐元(約新台幣614萬元)。去年6月,CNIL也裁定過谷歌違反法國6項隱私法規。
據rt.com報導,CNIL的聲明:「該公司沒有充分告知使用者,在何種情況下截取使用者的私人數據,也沒有說明這些數據的用途。」谷歌稱,他們已向監管單位解釋新的隱私權政策,因此創造了更簡單、有效的服務。
除了罰款外,CNIL要求谷歌在8天內,於法國的谷歌網頁刊登監管單位的裁決48小時。
這項裁決起因於谷歌整合了旗下Gmail、Google+、YouTube等服務及隱私條款,搜集使用者資訊,卻沒讓使用者有不被監控的機會。這是CNIL罰金最高的一項裁決。
谷歌觸犯隱私已非首次,去年11月,37個美國州及地區罰款谷歌1,700萬美元(約新台幣5.1億元),德國也曾經就谷歌街景系統性非法搜集個人數據,向谷歌要求14.5萬歐元(約新台幣593萬)的罰金。歐盟也在德國的呼籲下,打算就網路服務制定更嚴格的隱私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