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 立委提案發兒少津貼
鑑於台灣人口出生率世界最低,少子化問題嚴重,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日前提出「兒童及少年扶養津貼」草案,只要家中有未滿18歲的兒童或少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超過183天,父母或監護人每月就可請領3千元的「扶養津貼」,至少發放到兒少死亡或滿18歲為止。
此項兒童津貼政策,其實歐洲國家已行之有年,有從嬰兒出生就發放至12歲的,也有發放至25歲,德國在學者甚至可發放至27歲,且金額隨著兒童數與年齡不同,發放標準也不同。從2010年起,德國每位兒童約可領184歐元(約台幣6,700元),家庭中第四個兒童可領215歐元。
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底以前國內未滿18歲兒少約有436萬人,若每位發放3千元津貼,預估每年大約需要1,569億元。
葉宜津表示,從其他先進國家的例子來看,提供兒少津貼確能有效降低家庭育兒經濟的負擔,許多家庭也反映,經濟條件是阻礙生育的主要因素之一,且台灣在國家與家庭育兒支出的比例分擔,比起工業先進國家如日本,仍然偏低甚多。因此她呼籲,政府對於願意生兒育女的國民,應提供公共支援、減輕父母育兒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