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災防三法 強化老屋耐震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25日通過災防三法,包括《都市更新條例》、《災害防救法》、《建築法》,以強化老舊建築物的耐震度及促進都市更新,及增列災民救助相關規定,行政院也已拍板擴大老屋健檢的範圍,有關老屋耐震能力,是否將補強結果納入強制揭露資訊?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將與相關部會單位進一步討論、研議後再決定。

內政部營建署也將陸續啟動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健檢,至於老屋健檢後資訊要不要揭露?林慈玲回應,到底要正面揭露、負面揭露或有其他揭露方式,將與營建署、地政司、消保會、法務部等單位進一步討論、研議後再決定,但也要搭配老屋耐震評估6年計畫推動,否則目前資訊不足就提早揭露,未必公平。

林慈玲表示,私有建築耐震評估將分初評、詳評兩種,初評規劃補助全額費用,詳評補助費用45%、最高上限30萬元,財源預計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中編列」。

林慈玲說,至於後續補強或重建,將對私有建築物耐震補強給予補助,但經費涉及龐大,可能考慮是否從財政部推動的「房地合一」課稅中撥補一定比率預算執行,「如果沒有特別財源,推動上可能會有困難。」

另外,營建署長許文龍表示,私有老舊住宅健檢預計在6年內「分期、分縣市」辦理,私有住宅公寓大廈按規劃會比透天厝優先、經濟部公告土壤液化潛勢區中紅色高危險區域也會優先推動,完整計畫將在1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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