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月22日起申請
勞動部表示,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的子女就學負擔,辦理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民國105年2月22日起受理申請,至105年3月25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高中、職至大專院校可補助4千元至2萬元。
勞動部表示,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1個月以上(即105年1月23日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其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且至105年2月22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失業勞工的子女就學補助金額,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學期補助1萬元,私立大專校院每學期補助2萬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二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元再加二成補助,合計為4萬8,000元。◇